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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促进价值创造
  • 组织的规模和复杂性各不相同,与法律实体的关系也各不相同,由一个人或一群人组成,具有共同的目标、关系和职责而联合组成的复杂法律实体。

  • 一个组织是一个人或一群人,作为一个独立职能(Own Function),他们有自己的职责、权限和关系,并以此来实现共同的目标。

     

◆ 组织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为一个或多个利益相关者提供价值。因此价值可被认为是一个组织一切所作所为的基础。在服务价值链上,链接着服务提供者、服务消费者,以及其他关键角色。例如服务提供者组织内部的个体雇员、合作伙伴或供应商、投资者或股东、监管机构等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。

◆ “价值创造”能实现的一个前提是:组织中的各个角色清楚了解其为组织、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所做出的贡献。当对价值创造的关注度持续提升时,组织内部的竖井(又称“筒仓”、“孤岛”、“部门墙”)有机会被打破。无论是早期的管理思想,还是近年来流行的DevOps,都宣传着这种文化。不过在DevOps与敏捷思想中,对打破竖井具有更强的意识,这也是在高速发展时期中,敏捷和DevOps如此被推崇的原因。

◆ 组织的相关概念是二级考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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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superadmin 在 2024/03/09, 14:19 创建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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